所在位置: 首页» 中心概况» 循证护理联盟» 全国中西医结合循证护理发展联盟倡议书

全国中西医结合循证护理发展联盟倡议书

发布日期:2019-04-15

    全国中西医结合循证护理发展联盟倡议书

    循证护理是20世纪90年代,受循证医学思想的影响和启发, 迅速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临床护理理念和护理方法学。循证护理的产 生为现代护理注入了新鲜的血液,补充和完善了整体护理,密切了医、 护、患的关系,循证护理以有价值的、可信的科学研究结果为依据, 提出问题、寻找并应用实证,对患者实施最佳护理,从而进一步提高 了护理学术水平和护理工作质量,循证护理的引入对临床护理带来了 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。循证护理作为护理专业发展的必由之路,更是 中国护理发展的长久推手。为了能更好地开展循证护理,共同探索护 理标准化规范建设之路,拟成立全国中西医结合循证护理发展联盟。

    联盟名称:全国中西医结合循证护理发展联盟

    联盟性质:由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、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护理部、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护理部和中日友好医院护理部联名倡 议发起的全国性中西结合循证护理合作平台,由全国高等中、西医护 理院校,中、西医医院自愿组成的非官方的,专业性、非赢利性社团 组织。

    联盟宗旨:联盟将坚持以推进护理教育、护理科研及临床实践发展为使命,致力于在高等中、西医院校、临床医院之间搭建一个学术交流、资源共享与共同发展的平台,其宗旨是引入循证护理理念指导护理人员传播科学证据,应用最佳证据开展临床实践,以带动中国临床护理实践与国际接轨,同时推动中医护理在世界范围的应用,提高国内护理临床与科研水平。

    联盟单位条件:具备一定的循证护理研究与实践基础,或有发展循证护理愿望和规划的单位。

    联盟单位的权利

    1.共享循证护理相关文献资源;

    2.共享专家资源;

    3.共享国际交流信息及相关资源;

    4.参与国内外循证护理联盟相关社会服务活动或项目;

    5 参与联盟组织的基于证据的中西医结合护理质量标准的制定。

    联盟单位义务

    1.维护联盟的声誉和联盟的合法权益;

    2.执行联盟的统一发展规划,以达到共同促进联盟发展;

    3.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及社会服务工作;

    4.完成本联盟交办的工作;

    5.积极支持本联盟其它成员单位在循证护理方面的发展;

    6.开展循证护理工作,2年一次工作汇报。

    联盟运作:

    1.组织架构:

    联盟主席单位:北京中药大学护理学院;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护理部;北京中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护理部;中日友好医院护理部

    秘书处:联盟设秘书处作为办事机构,设立于北京中医药大学循证护理研究中心,联盟主席单位各设秘书一名。

    2.联盟主席单位负责联盟的管理和监督,联盟单位遵守以上权利和义务,并开展循证护理研究和实践;

    3.联盟至少每半年一次工作会议(或电话会议);

    4.联盟每两年应至少召开一次学术会议;

    5.退出联盟:可自动申请退出,如若两年之内未开展循证护理相关工作,不能履行联盟单位义务者视为自动退出。

    加盟方式:在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官网http://huli.bucm.edu.cn/ <下载中心>下载联盟申请表,并于91 日前发至指定邮箱,由联盟秘书处负责接收并审核加盟方提供的资料,并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提交联盟主席单位审议,表决通过后,由主席单位发放证书。